廢棄車輛(End-of-Life Vehicle, ELV)經拆解、粉碎與拆除回收有價物後,剩餘部分被稱為廢車破碎殘餘物(Automobile Shredder Residue, ASR)。當廢棄車輛送至回收廠後,會先進行廢棄物、大型或有價值零件的拆除,包括引擎、輪胎、冷媒、廢潤滑油以及鉛蓄電池。這些零件會被分類和儲存,而剩餘車體與無法拆除的廢棄物則會被送往粉碎廠進一步處理。
廢車殼經過預碎和破碎處理後,會產生含有塑膠、橡膠、纖維布、金屬和其他混合物的破碎物,根據材料密度與回收廠設備、技術不同,可將破碎物進一步分類,如使用風選或水力分離設備,可將輕質和重質物分開;使用磁選或渦電流設備,提取金屬或合金材料,價值較低或無法再利用的輕質或重質物,都被歸為ASR,處理後的ASR可能具有不同的性質。
為了長期的可持續發展,大豐環保採購歐盟第一拆解設備-SEDA,透過歐盟SEDA系統與專業規劃,參考歐洲國家經驗值,採取具有經濟效益的拆解方式,對環境、操作技師友善,並減少ASR的綠拆解模式,以期達到與歐洲回收率95%的高標準(台灣業界平均為80~85%)。